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周志榮表示,6月將完成個資法施行細則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預計11月25日公布新版個資法施行細則,屆時,行政院也會發布適用時程。此外,法務部也將於該日同步公布個資法規定連帶修訂的子法,包括個資法第六條第二項法規命令、第廿七條第三項法規命令,及修正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與個人資料類別。
新版個資法施行細則有幾大修正重點。周榮志指出,首先是要兼顧個人資料保護與合理利用,例如,間接識別個人資料就必須做到匿名處理、編碼加密以及碎片化,讓相關個人資料無法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身分。至於,對於業者收集個資的告知異議上,對於以往間接收集並沒有告知的個資擁有者,都必須補行告知義務,各部會對於施行細則應該規範如何公告的方式,意見看法不一,在避免增加業者負擔並達到保護個人資料合理使用的前提下,這仍是施行細則討論的重點項目。
新版個資法通過後,受委託人如果有外洩個資,委託人將負起全部責任。周志榮建議,施行細則建議委託人與被委託人之間的委託契約應該明確制定,內容應該包括個資範圍、類別、特定目的、期間、受委託人的個資保護措施、再委託的約定、受委託人的定期報告義務、委託關係終止或解除的資料返還與資料刪除,以及委託者行政監督義務等。
再者,施行細則對於醫療、基因和健康檢查概念也會清楚界定。周志榮表示,對於敏感性資料的使用,即使個人同意也不得蒐集、處理和利用,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前,對於相關的敏感性資料都必須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才能使用。
周志榮表示,許多網路與社交媒體,例如臉書的發達,都促使歐盟預計今年將要大幅度的修法,臺灣在制定新版個資法時,也特別著重人格權與個人資料合理利用的平衡點。
除此之外,周志榮說,法務部也同時修訂其他的子法與配套措施,各機關將針對特種資料使用訂定相關法規命令。對於其他擁有大量個人資料的產業,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要訂定安全維護管理計畫與終止;此外,也將由各機關修正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與個人資料類別。周志榮表示,上述的配套措施都將預計於11月25日完成修訂公告。
隨著新版個資法施行細則的進展,經濟部商業司委由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研擬一套「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預計在今年內,免費協助10家電子商務業者,導入並建置個人資料管理制度與規範,通過驗證後,就可以取得「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標章」(DP Mark)。不過,今年試辦階段仍以電子商務業者為主,其他產業將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是否採納此一制度與標章規範。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代主任邱映曦表示,企業導入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後,就可以向第三方驗證單位申請取得「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標章」,該標章有效期間2年,企業必須於效期屆滿之前,向授證機構(目前為經濟部商業司)提出申請;若取得標章的企業發生個資外洩的事故,授證機構可以暫停或取消此一標章。
參考網址:
http://news.pchome.com.tw/magazine/report/ct/iThome/4409/130374720037781075007.htm
熱門文章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稱消基會)發布《網拍一律不給退?業者已觸法!》新聞稿,內容表示消基會抽查多家「以企業型態經營網路拍賣的業者」,發現網路買家以「買家不得因個人觀感退貨」條款排除買家所享有的七天鑑賞期規定,認定業者牴觸消保法規定的相關解釋。 消基會表示,現今許多網路拍賣賣家,...
-
依行政院回覆規定:若網路拍賣之出賣人係一般民眾,且屬偶一為之,或係將自己不需之用品透過網路拍賣之方式出售給他人且非以此為業者,則該出賣人似非屬消保法所規範之企業經營者,從而若與拍定人發生爭議,應無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 請留意一般民眾『偶一為之』才不適用消保法 , 但若是對方在...
-
刑事局今天說,有民眾透過網拍購買「暗黑3」,轉帳後接到假客服、假銀行行員來電詐騙,呼籲民眾接獲類似來電應先查證。 刑事局說,一名在內湖科學園區上班的工程師向警方報案,日前透過拍賣網站向某賣家訂購「暗黑破壞神3」線上遊戲時,遭到詐騙。 警方說,被害人透過知名拍賣網站尋貨,找...
-
更多照片請點選: 哇!超炫麗!創造你的影音多媒體部落格班 https://picasaweb.google.com/welching0914/1001# 電腦維修防毒大作戰 https://picasaweb.google.com/welching0914/100...
-
金管會宣布,開放網路「個人賣家」接受信用卡刷卡,即日起,網拍小店家只要與網購平台簽約,成為特約店家後,消費者即可以信用卡付款。這項新措施將有利電子商務擴展,銀行業看好帶動網路刷卡金額成長。(黃悅嬌報導)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網購盛行,但過去許多網路賣家因規模太小,不...
0 意見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