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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3日 星期一

網路拍賣法令注意事項


禁止項目:看看哪些物品是法令上嚴格禁止出售的。
  1. 彩券
  2. 爆竹煙火
  3. 人體器官
  4. 報稅憑證
  5. 藥品、醫療器材、動物處方用藥、環境用藥
  6. 贓物或僅有使用權之商品
  7. 菸品及相關廣告刊登
  8. 活體動物及保育類產製品
  9. 毒品及吸毒用品
  10. 槍、砲、彈藥、武器、刀械(模擬槍)
  11. 台北市政府專用垃圾袋
  12. 膠囊類、錠狀食品(NEW)
  13. 其他法令禁止販售之商品
限制項目:這些項目在管制的範圍內是可以合法刊登的。
  1. 食品
  2. 健康食品
  3. 化妝品
  4. 嬰兒配方奶粉
  5. 須檢驗之商品
  6. 娛樂交通票券
  7. 合約限制
  8. 軍警用品
  9.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10. 其他法令規範項目
特殊項目:買賣時法令規範較為複雜,故交易須特別留意的項目。
  1. 不動產
智慧財產權項目:瞭解如何不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1. 商標、著作權、專利權
  2. 剪標品
  3. 露天PUB(智慧財產權保護傘方案Protective Umbrella Blueprint) 
參考網址:
http://www.ruten.com.tw/system/server_center.htm?0006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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