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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部落格文章注意事項


各位學員請注意,在部落格刊登推廣文章時,應遵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同法第二項:「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勿在文章中提及產品療效。

為避免您因違反法令而受罰,特列出衛生署公告《食品廣告標示詞句認定表》及《化粧品詞句規定一覽表》之規定可與不可撰寫的文字,以避免您不經意觸法而遭舉發罰款的情事發生。煩請在發表食品、化粧品類文章前特別注意,先行檢視過您的內容,並避免具有療效、誇大不實或易生誤解的廣告文字出現,如此當可安心推廣,謝謝。

此條款適用於任何時候發表之文章,故若過去您曾有發表類似文章,也請注意並刪除相關文句。

@問與答@

Q1:是不是我都不能寫推薦文了?
Ans:當然不是。政府從未有不能撰寫推薦文的規範,加上推廣連結也未被禁止。只要是合法廣告行為,則沒有法律問題。

Q2:那什麼樣的文章會被罰?
Ans:您的文章內容描述若具有療效、誇大不實或易生誤解,即有可能受罰。大多是推薦分享食品、保養品、化粧品類的文章較易產生問題,請參考《食品廣告標示詞句認定表》及《化粧品詞句規定一覽表》,避免不可使用之文字(尤其是療效)。

Q3:保健食品與健康食品有何不同?
Ans:
1. 食品可分為「一般食品」及「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只是一般食品的一種用語,是普通名詞;「健康食品」是專有名詞、法律用語,經登記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者,才能稱之。

2. 「健康食品」與保健食品(一般食品)之主要不同點,是健康食品可以訴求特定之保健功效,一般食品則不得為之。

3. 所有食品均不能做誇大、虛偽、或涉及療效之標示或廣告。一般食品違規時以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但涉及「健康食品」及「保健功效」(以經衛生署公告者為限)者,則以健康食品管理法處辦。健康食品則專適用於健康食品管理法。

4. 一般食品除了部分經公告需辦理查驗登記者外,大部分是不需要登記的;健康食品是需要事前登記許可的,才能輸入或產製。

Q4:美妝保養品推廣有哪些規定?
Ans:同樣的原則,您的文章內容描述若具有療效、誇大不實或易生誤解,即有可能受罰。可參考衛生署公佈的《化粧品詞句規定一覽表》,避免不適當宣稱之詞句即可。

食品衛生管理法(涉及誇大字詞認定)請參考:http://imgs.conn.tw/oeya_ich/law/food.html

化粧品得宣稱詞句及不得宣稱詞句:http://imgs.conn.tw/oeya_ich/law/Cosmeti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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