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訊)隨著電腦的普及與其應用的多樣化,網路交易日趨頻繁。為了維護租稅公平,對網路拍賣具營利性質之銷售行為是要課稅的,其課稅標準採與實體商店相同。
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資料明確,無須再由國稅局查定,因此,從事網路拍賣的營業人必須提供網路交易明細資料,但是,原則上無須提供存摺資料,惟當徵納雙方對於銷售額認定有爭議時,必要時,國稅局為查證需要可能會要求提供。
至於稅額部分,稽徵機關目前係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對網路拍賣具營利性質之銷售行為課稅,所以與實體商店維持相同課稅標準,現行銷售貨物之實體商店課稅標準如下:
1、每月銷售額在6萬元(起徵點)以下者,無須課徵營業稅。
2、每月銷售額超過6萬元但未達20萬元者,按銷售額照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月底前發單)開徵。
3、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因每年銷售額已超過240萬元以上,具有相當經營規模,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此類營業人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
參考網站: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33141&ctNode=657&mp=1
熱門文章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稱消基會)發布《網拍一律不給退?業者已觸法!》新聞稿,內容表示消基會抽查多家「以企業型態經營網路拍賣的業者」,發現網路買家以「買家不得因個人觀感退貨」條款排除買家所享有的七天鑑賞期規定,認定業者牴觸消保法規定的相關解釋。 消基會表示,現今許多網路拍賣賣家,...
-
各位學員大家好 , 我們上週上課的內容請參考第六章版面設定(6-14~6-15) , 請大家多多在家練習喔! 這一週是word最後一次 , 老師將會帶領各位學員復習一下我們這幾週學到的東西喔~ 加油! 下週開始進入Excel的世界喔 , 請大家可以先看課本預習一下喔!
-
63歲創業!高縣「鈴珠阿嬤」之前從未碰過電腦鍵盤、甚至不會開機,經1年多苦練竟搖身變為網拍高手,她的學習精神與成功經驗成為高縣社會處宣傳典範,社工形容她是「台灣超級阿嬤」。 鈴珠阿嬤本名黃鈴珠、今年64歲,是高縣婦人數位創業社(社會處策劃)學員,4名子女都已成人,家裡開設藥...
-
在高失業率的年代,利用網拍也能開創事業第二春,原本擔任補習班數學老師的林彥陞,靠著自己的打工經驗與興趣,在網拍成立賣場,經營第4年起,每月營業額破10萬元,將副業扶「正」的他,正式成為網拍達人。 「台灣囝仔拍賣」賣家林彥陞。林彥陞/提供 在露天拍賣經營「台灣囝仔拍賣」賣場的林彥...
-
立法院院會於104年6月2日三讀通過「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消費者簽訂定型化契約,無論在契約書之取得或舉證責任之減輕,都有更進一步之保障;同時,新修正之消保法也增訂了企業經營者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行政罰配套,以確保公告事項之落實執行...
訂閱:
張貼留言
(
Atom
)
0 意見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