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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

網拍法令:法律明文規定網路禁止銷售之商品


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權利之侵權物品相關資訊請參考 臺北縣資訊服務站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 / 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

1.盜版軟體、CD 、VCD、DVD 及其他出版品。

2.仿冒品,如仿冒的名牌皮包、衣服、鞋子等。

3.未經授權,使用他人著作、商標與專利之物品。

4.逾越授權範圍之物品。

5.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之軟體、CD、VCD、DVD、書籍或其他出版品。


藥品相關資訊請參考 行政院衛生署藥事法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46 條第 48 條

1.商品包裝上有標示我國藥品許可證字號(如:衛署藥製字第ooo號),即為藥品。

2.包括成藥、指示用藥、處方用藥、管制藥品、動物用藥、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藥品,如威而剛、RU486、人工淚液、維骨力、善存、眼藥水、落建生髮水、表飛鳴、四物湯、人參、 當歸...等。

3.未申請衛生署輸入核准,依衛生署藥事法規定,甚至可被認定為禁藥,將受重罰。

4.須經醫師處方才能購買的藥品。

5.一般成藥及指示用藥。


醫療器材相關資訊請參考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行政院衛生署藥事法

依衛生署規定,醫療器材不能直接在網路上銷售;醫療器材是指可以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  、零件,例如:血壓計、耳溫槍、體溫計、保險套、電療器、低周波治療器、噴霧治療器、採血針、紅外線保健燈、驗孕試紙、排卵測定器、驗孕試劑、生理週期測溫、拐杖、輪椅、OK繃、美皮豐疤痕、痠痛貼布...等。(詳細限制品項,請至衛生署查詢)
食品 食品資訊網

A.健康食品管理法:除非經核准認定具有【調節血脂】、【調整胃腸】、【調整免疫機能】、【改善骨質疏鬆】、【牙齒保健】、【調整血糖】、【護肝(化學性肝傷害)】、【延緩老化】 或【抗疲勞】等,食品廣告或標示不得宣稱具有以上保健功效。

B.食品衛生管理法:

(1)除了不能宣稱以上的保健功效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廣告或標示內容也不得有 涉及醫藥效能的詞句,或涉及虛偽不實、誇張的詞句。

(2)部分特定食品必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後才可以輸入。

(3)健康食品外包裝上,應有(一)健康食品標章(二)健康食品字樣以及許可證號碼  (如:衛署健食字第000000號)等標示。)

(4)食品之包裝或容器上,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內容物品名及重量、容量、 數量、 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地址及有效日期等。


眼鏡相關資訊請參考 KingNet國家網路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藥事法

必須經過專業人員診斷處方,才能使用之眼鏡,屬於禁止銷售的範圍(不可含有度數鏡片)的權利。

另外還包含:

1、菸、酒製品 (相關法規刑責: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暨稅務管理科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   / 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2、色情或暴力出版品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中華民國刑法、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3、.毒品、相關產製品及吸毒用品(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 )

4、彩券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

5、警械品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6、贓物、他人物品 (相關法規刑責:刑法第三四九條、民法第九百四十九條、第九百五十   條、第九百五十一條 )

7、權利車

8、台北市專用垃圾袋、專用垃圾袋§ 抵價券(相關法規刑責:臺北市現行法規查詢系統 )

9、活體動物、保育類動物及產製品(相關法規刑責: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40 條)


活體動物:出售寵物需經審核並取得營業證照才可以進行動物買賣。而透過網路出售動物,常常會因交易過程較粗糙、管制困難而構成流浪動物的問題產生。

為尊重生命,呼籲買賣家一起來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所以請不要在網路上進行動物買賣。
保育類產製品:動物產製品係指動物的屍體、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凡是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都是不能作買賣的。

範例:貓狗交易、銷售象牙製品、美洲豹皮草、熊掌。

例外:主要供食用動物(如螃蟹、魚)。做為餌食或供寵物食用的活昆蟲、蟋蟀或蟲類(如釣魚用的魚餌)。前提就是賣家必須確認這些商品可以安全快速的運送。

法律責任:
網路出售活體動物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動物保護法)
出售保育類動物及產製品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野生動物保育法)

10、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自製販售手工香皂恐違法需受罰。(相關法規刑責:化粧品衛生  管理條例 )-->請參考上一篇網拍訊息

11、一歲以下的嬰兒配方食品奶粉,不得廣告促銷。相關法規刑責: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公告

12、爆竹煙火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 2 條、第 25 條 )

13、報稅憑證,任何可用來逃稅的憑證都不可以出售,範例:統一發票、回數票收據、捐贈  收據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14.人體器官。 (相關法規刑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15、公開個人資料,行銷個人資料名單及相關彙集、發信工具。 (相關法規刑責:行政院主  計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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