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報導】在部落格分享美食、美容、產品的部落客,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日前宣布,將來網友在網路上評論產品時,必須說明是否有接受廠商金錢或產品餽贈,否則最高將處以一萬一千美元罰鍰。消基會表示,台灣也應該跟進,「因為部落客推薦,消費者往往不覺得是廣告,很容易因此上當。」
FTC以四比零的票數通過新版《廣告推荐與見證的使用指南》,該指南中表示,若消費者因為部落格不當產品評論,而遭受損失,部落客可能也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除了部落格,這項政策同時也適用於Twitter、Facebook等微網誌。
此外,該指南中也規定,未來名人在脫口秀或其他媒體推銷產品時,也必須公開他們與廠商是否有關係。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表示,美國這種作法非常開明先進,因為廠商及部落客在過程中都獲得利益,因此部落客也應該對消費者負責,「台灣以往是由名人代言,觀眾很清楚這是廣告,但部落客推薦,消費者不覺得是廣告,很容易因此上當。」吳家誠呼籲,台灣也應該跟進,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保會則指出,美國的作法台灣可以參考,台灣目前雖然沒有規定要公開與廠商關係,但對於網路部落客的行銷仍有相關規範。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表示,消保法22條及公平交易法21條,都有「企業經營者」不得做不實廣告的相關規定。「若部落客的確收了廠商的金錢或產品,那麼他就算是『企業經營者』,同樣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參考網址:
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awakening/20091008/index-12549667208046243009.html
熱門文章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稱消基會)發布《網拍一律不給退?業者已觸法!》新聞稿,內容表示消基會抽查多家「以企業型態經營網路拍賣的業者」,發現網路買家以「買家不得因個人觀感退貨」條款排除買家所享有的七天鑑賞期規定,認定業者牴觸消保法規定的相關解釋。 消基會表示,現今許多網路拍賣賣家,...
-
各位社大學員大家好 , 還在放暑假嗎? 已經開學囉 , 還來不及報名的學員動作要快喔 , 很快地又到了100-2學期 , 在這個學期 Kelvin老師希望能帶領各位在短時間內 , 能將家中的二手商品 , 以及自己所學的技能應用在網拍上 , 並且藉由部落格行銷人氣的營造 , 除了能...
-
100年1月4日是我們班結業的日子 , 相信大伙都已經準備好了吧 , 看到大家自信滿滿的樣子 , 別忘了這學期傳授給各位的小工具喔 , 不論是『部落格優化引擎』或是『賣場logo』製作....... , 最重要的是大家別忘了要把老師教給各位的技能不斷的複習喔 , 如果在操作上還是...
-
頂洲 ~ 一個從來沒有到過的地方,這次再度有機會與中華電信基金會合作,一起在這個充滿人情味的地方,開起了平板電腦的學習課程。 從3月底開始到7月中,一個不算短的相處時間裡,除了讓我看見學員們的用心以外,也讓我開始認識這塊地方,在這裡沒有所謂的7-11,只有一間小雜貨店,...
-
各位學員大家好 , 我們上週上課的內容請參考第六章版面設定(6-14~6-15) , 請大家多多在家練習喔! 這一週是word最後一次 , 老師將會帶領各位學員復習一下我們這幾週學到的東西喔~ 加油! 下週開始進入Excel的世界喔 , 請大家可以先看課本預習一下喔!
0 意見 :
張貼留言